深圳生育保險待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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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險待遇包括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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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間的經濟補償高於養老、醫療等保險。生育保險提供的生育津貼,一般為生育女職工的原工資水平,也高於其他保險項目。另外,在我國,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而是由參保單位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而繳納。

綜上所述,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女職工生育孩子的情況很普遍,當生產完勞動合同到期的,單位要自動順延,一直到職工哺乳期結束。這個期間內職工的工資待遇不變。單位不得以職工生孩子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職工可以到勞動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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