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險報銷標準2021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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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險報銷標準有哪些

生育險報銷標準2021年有哪些?

生育保險報銷多少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保險政策強調,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也就是説,生育津貼不會低於單位平均工資標準。”舉例來説,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5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由生育保險基金統一支付給單位後,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假如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35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

3、對於原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經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產假,但在之後申報生育津貼的,按照新計發辦法計算生育津貼。

4、從2012年起,生育保險將對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的部分醫療費用支付項目和定額標準進行調整,醫療待遇水平將在原有基礎上增長在20%左右,預計增加基金支出2500萬元左右。

很明顯,生育險報銷標準更加科學合理。國家增加了生育險保障力度。生育險報銷由多部分組成,還有生育津貼,同時,在新計發辦法以後生育的,按照新規定處理辦法計算生育津貼,國家也將進一步調整和提升生育的醫療待遇水平。如有不明確的可諮詢當地計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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