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範圍和標準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一、生育保險報銷範圍和標準怎麼規定的?

生育保險報銷範圍和標準怎麼規定的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二、關於生育保險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三、享受生育保險的條件是什麼?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是指職工分娩前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除了可以使用生育保險報銷相關的醫療費用之外,在職工休產假期間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但生育津貼不是固定的,因為生育津貼是按照職工所在公司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發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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