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和報銷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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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和報銷標準是什麼

一、鄭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自2011年1月1日起,處於當年度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內的婦女;

(2)符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3)在鄭州市生育報銷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依據出生醫學證明時間界定)。關於鄭州市生育保險報銷範圍,生育保險基金按照項目付費方式支付的生育醫療費,參照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的規定執行。女職工(含男職工配偶)因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以及因急診、急救(包括出差、探親、准假外出期間)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後,持原始發票、費用明細、急診證明、醫學證明和計劃生育相關證明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

二、鄭州市生育保險的的報銷標準

生育津貼計算: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產假天數按照下列標準確定: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三、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

與過去的鄭州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相比,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準有較大幅度提高。按照規定,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且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限額標準支付:產前檢查800元/例,比原來的500元提高了300元;正常分娩,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2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000元/例;異常分娩(難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8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600元/例;剖宮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45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4300元/例,比原來統一的3000元標準有較大幅度提高;剖宮產同時做其他相關婦產科手術5000元/例。實際醫療費低於上述限額標準的據實支付,高於或等於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準支付。

上面對鄭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和報銷標準都進行了詳細説明,對於每項都有明確規定,對於即將進行生育的人們來説,可以多關注這方面的消息,以便及時的跟進國家政策的修改,及時保障自身的生育保險權益。各個地區的政策也不太相同,所以大家要因地制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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