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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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羣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也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可以領取。在廣州地區,由於有些職員對於失業保險政策並不瞭解,所以也沒想過領取失業保險金,導致應有的權益保障未能享受。對此關於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流程具體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流程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流程

領取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並累計繳費滿一年或雖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且有就業意願;

3、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4、本市城鎮户口的人員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和接受職業介紹。注:“雖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指曾經領取過失業保險金,但仍有未領取餘下的部分。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所需材料:

1、《通知書》;

2、本人身份證;

3、《居民户口簿》及《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本市户籍);

4、本市工、農、建行開户的個人結算賬户活期存摺或銀行卡的開卡申請表;

5、裁決書或判決書(如有勞動爭議);

6、《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單位填寫並蓋章) ;

7、《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或領取回執(已辦理失業登記);

8、《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或《廣州市流動人員勞動手冊》(如有需一併提供)。

辦理流程:選擇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的參保人攜帶資料到失業待遇發放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手續。選擇不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不需要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注意事項:參保人可自行決定是否選擇申領失業保險待遇。如選擇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則需在《通知書》規定的有效期內或勞動爭議裁決、判決生效之日起60天內辦理申領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辦理的,每超過一個月減少一個月的失業保險待遇,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廣州市城鎮户籍的失業人員到户籍所屬區的失業待遇發放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外地城鎮户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到廣州市各區失業待遇發放機構辦理。

由此可見,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流程是清晰簡單的,而且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時間是有限制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正在逐漸完善,也在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騙取失業保險金現象的發生,從而做到切實保障失業人員的個人利益。更多相關失業保險金的問題歡迎廣大人民羣眾來電諮詢本站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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