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斷交後跨省怎麼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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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養老保險作為職工年老生活的保障一直受到大家的廣泛關注。同時,由於我國流動人口較多,許多職工朋友的養老保險在跨省工作後斷掉了。那麼,養老保險斷交後跨省怎麼續交呢?今天,大家就和本站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養老保險斷交後跨省怎麼續交?

養老保險斷交後跨省怎麼續交

一、跨省養老保險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户口簿(原件、複印件)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複印件)

3、個體工商户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

4、部隊複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二、跨省養老保險的補繳注意事項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因購買樓房所需貸款而補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裏查詢到數據,如果可以查詢到就可以辦理補交,如果查詢不到,貸款還是不會被批覆的。

(一)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税辦税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二)外地調入人員的超齡補繳

户口已遷入本市且通過本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將其行政關係調入本市的人員,調入時沒有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免於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按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後,其調入前所在地未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年份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若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還應當由接收單位為其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補繳後,其調入本市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週歲、女工人40週歲、女幹部45週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週歲、女工人35週歲、女幹部40週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書;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户口證明信》複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複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户籍證明覆印件。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規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以上就是對養老保險斷交後跨省怎麼續交這個問題的解答了。綜上看來,在您跨省工作之後,您首先需要在您的以前社保繳納省份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然後再在您當前的城市辦理社保補繳程序。小編提醒,在辦理社保補繳時您一定要提前準備好相關文件,以便在辦理過程中及時提交,節約您寶貴的時間。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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