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的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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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工的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職工的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職工的養老保險是不可以取出來的,《社會保險法》第14條明確規定:“個人賬户不得提前支取”。個人賬户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政策規定,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

當然了,有些特殊情況,還是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退保並把裏面的錢一次性取出來的。可以選擇性地看自己是不是符合: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户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

3、參保人出國定居;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户尚有餘額的。

針對於這幾種的情況,是可以進行退保申請的,但是對於成功與否,就需要看各地的相關政策的。

二、具體的養老金個人賬户提取相關規定如下:

當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其應當領取的個人賬户養老金按月從個人賬户儲存額中列支。如果個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個人賬户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一次性支取:

(1)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户儲存額仍有結餘時,其結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結算,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養老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2)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户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3)出國定居後,個人賬户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結算領取,養老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養老保險是不可以取出來的,只能用於退休後退休金的發放。特殊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死亡的,那麼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政策解釋,將養老保險提出來一次性發放。另外,如果涉及到養老金的計算和交納情況的,應當以社保機構的認定和計算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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