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貸款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安置房貸款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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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貸款嗎?安置房貸款要有什麼條件的嗎?

可以,2008年12月19日,青島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無法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的拆遷安置房,推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業務。貸款以回遷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擔保或由青島市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提供保證擔保,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最長貸款年限30年。拆遷安置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在申請貸款的近6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並持有《住宅房屋拆遷房屋補償協議》(異地安置的,補償協議應註明安置房屋的具體地址)。另外,辦理拆遷安置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部分須全額作為首付款,且補償部分佔回遷安置房屋市場價值的比重,不得低於商品房公積金貸款區域最低首付款比例;回遷安置房屋具備抵押條件的,以回遷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回遷安置房屋不具備抵押條件的,由青島市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提供保證擔保,擔保費率為萬分之五/年。以住房置業擔保保證方式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向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即借款人提供擔保中心認可的相應擔保物。回遷安置房屋的開發商需與中心簽訂合作協議。拆遷安置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且不得超過回遷安置房屋差價款的總額。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且不得超過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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