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要交多少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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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要交多少保證金?

公租房要交多少保證金?

對於公租房押金多少問題,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這都是根據每個地區自身情況,自己制定的。絕大多數城市要求,承租公租房要繳納租房押金,押金為1000元。

1、河南鄭州的公租房押金是1000元。

2、武漢某公租房項目,入住費用如下:履約保證金(3個月房租)、房屋租金(1個月月租)、物業費(每月1.2元/平方米)。取消了此前必須繳納的押金(1000元)和按季度繳納的房屋租金。

3、《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中租賃合同管理第三條規定,重慶市公租房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之日,按3個月的租金標準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租賃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無違約責任的退還保證金本金。違約的可從保證金中抵扣應承擔的相關費用。

二、公租房有哪些特徵?

第一,保障性。《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

第三,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最大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羣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羣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第五,供應羣體廣泛性。《指導意見》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範圍。部分地方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羣體則更加廣泛,如上海將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由户籍人口擴大為常住人口,並且不設收入限制。

公租房作為一種政府出資修建給城市住房困難家庭的一種保障性住房,是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羣體出租居住的,其對於保障中低收入的社會人羣具有極大的補助性,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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