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物業管理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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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房物業管理由誰負責?

廉租房物業管理由誰負責?

配租廉租住房的後期管理是指廉租住房承租人與產權人(市房產局)簽訂租約,進住廉租住房以後的管理工作,包括廉租住房物業管理、資格動態管理、資金管理和其它相關管理。

1、屬獨立小區的,組建有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和廉租住房承租人代表參加的廉租住房管理委員會,並參照《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行使權利和義務;

2、不屬獨立小區的,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委託廉租房承租人代表參加該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並依法行使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立賬管理。其中80%建立廉租住房維修專用資金,用於廉租住房分户門以內相關部位的維修;另外20%作為管理費用。

二、申請廉租房的程序有哪些環節?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3、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4、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5、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説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綜上所述,對於一些經濟收入低又存在住房困難的人來説,申請廉租房是不錯的選擇,這樣的房子租金低,可以減輕承租人的經濟壓力。廉租房的物業一般由當地住房保障機構委託物業公司行使,同時,承租人代表可以對物業管理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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