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鎮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怎麼收取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我們都知道合理的繳税是可以讓一個城市得到更好的發展,那麼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收取的呢,一般收取税率是要根據城市的大小來進行收費,大城市是5角到10元,中城市是4角到8元、小城市是3角到6元,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陳鎮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怎麼收取的?

城鎮土地使用税税率是指我國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按照國務院1988年9月27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規定,每平方米應税土地年税額全國統一規定的幅度如下: (1) 大城市5角至10元; (2) 中等城市4角至8元;(3) 小城市3角至6元; (4)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2角至4元。

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上述税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什麼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綜合上面所説的,土地使用税對於納税人來説是一定要進行繳納的,各個城市的地理位置不一樣,那麼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就會不一樣,所以,正常的繳納税錢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義務,也千萬不要偷税漏税,不然的話會受到法律的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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