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實踐中怎樣認定強姦罪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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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實踐中怎樣認定強姦罪犯罪?

司法實踐中怎樣認定強姦罪犯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犯罪對象是已滿十四周歲的少女和成年婦女。

2、客觀要件

(1)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2)須違背婦女意志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況下,婦女教唆或者幫助男子強姦其他婦女的,以強姦罪的共犯論處。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姦淫的目的。

二、強姦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犯強姦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未成年少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司法實踐中看,強姦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有下面幾種:

1、強姦婦女、姦淫未成年少女手段殘酷的;

2、強姦婦女、姦淫未成年少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輪姦婦女尤其是輪姦未成年少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強姦婦女或者姦淫未成年少女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

5、在公共場所劫持並強姦婦女的;

6、多次利用淫穢物品、跳黑燈舞等手段引誘女青年,進行強姦,在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極大危害的。

對強姦罪的認定標準還是要從這個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上來分析的,就比如説當時發生性關係的時候能證明對方完全是自願的,這絕對不可以按照強姦罪來定罪。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孩子,也不能按照強姦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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