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打人輕微傷有案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一、公民打人輕微傷有案底嗎?

公民打人輕微傷有案底嗎?

公民打人輕微傷一般沒有案底,這是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記錄。因為如果導致人員受到輕微傷害的話,是屬於治安管理處罰當中的一種內容,不會涉及到刑事責任的承擔,通常案底指的是犯罪記錄。

打架輕微傷和不構成輕微傷區別

我國目前把傷害損傷程度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沒有構成輕微傷,就是沒有受傷,就可以認定為情節較輕,調解處理後不再處罰。構成輕微傷的,就會涉及到民事賠償問題,在治安處罰也會比沒有受傷的重。

《治安管理處罰》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國目前把傷害損傷程度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沒有構成輕微傷,就是沒有受傷,就可以認定為情節較輕,調解處理後不再處罰。構成輕微傷的,就會涉及到民事賠償問題,在治安處罰也會比沒有受傷的重。

《治安管理處罰》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打架輕微傷不賠償有什麼法律後果

輕微傷屬於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情形,這是法定不起訴的情形,也就是説肯定不會被判刑。但有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不賠償的話,會被行政拘留或者罰款。

行政處罰程序

1、調查取證

《行政處罰法》36、37條規定: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燬或者轉移證據。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2、告知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

《行政處罰法》32、41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

《行政處罰法》32、41、42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如果當時人要求舉行聽證,並且確實符合聽證條件的,行政機關應當舉行聽證會。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存在打架鬥毆這種現象,把他人打成了輕傷以上的後果,需要對此按照《刑法》的故意傷害罪來進行處罰,否則的話就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即可,但是也是有案底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