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事糾紛打巴掌算故意傷害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1W

一、因民事糾紛打巴掌算故意傷害罪嗎?

因民事糾紛打巴掌算故意傷害罪嗎

打巴掌一般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對人體傷害經鑑定在輕傷以上程度的構成犯罪(包括輕傷);輕微傷不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哪些故意傷害案可以調解處理?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三)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四)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事實上,因為鄰里糾紛而動手打人的,公安機關接到報案以後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儘管動手打對方一巴掌的行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動手打人總歸是不對的,如果不接受調解,動手打人的人就會被治安拘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