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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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對於販賣毒品的活動,無論放在哪個國家都是刑事犯罪行為。既然涉嫌構成了犯罪,那麼就要對行為人進行處罰。在我國,各省市關於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的細化規定不同,下面本站小編主要為大家介紹一下呼和浩特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的內容。

1.構成販賣毒品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點為:販賣鴉片不足或達到二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可以在四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可以增加三個月刑期。

(2)每增加鴉片十五克,可以增加三個月刑期。

(3)實施販賣毒品兩種以上行為的,每增加一種行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2.構成販賣毒品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為:販賣鴉片不足或達到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毒品犯罪的數量未達到前款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①國家工作人員販賣毒品的;②在戒毒監管場所販賣毒品的;③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④其他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鴉片十五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3)毒品數量達到本罪實施細則的第1條規定的標準,同時又具有第2條第二款所列四種情形之一的,先按照第2條第(1)至(2)項的規定增加刑期,然後可以按照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一年的刑期。

(4)實施販賣毒品兩種以上行為的,每增加一種行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構成販賣毒品罪,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為:販賣鴉片不足或達到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克及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鴉片一百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3)實施販賣毒品兩種以上行為的,每增加一種行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五種情形之一,即①販賣鴉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達到數量大起點的;②販賣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③武裝掩護販賣毒品的;④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⑤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且不宜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5.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應的增加或減少刑罰量,調節基準刑:

(1)組織、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婦、哺乳期婦女、患有嚴重疾病人員、又聾又啞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羣販賣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2)毒品再犯,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4)孕婦、哺乳期婦女、患有嚴重疾病人員及其他特殊人羣被利用或被強迫參與毒品犯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5)存在犯意引誘、數量引誘情形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6)受僱運輸毒品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7)毒品含量明顯偏低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通過上文的詳細介紹,相信此時大家都已經清楚,實踐中行為人販賣不同種類的毒品,販賣毒品的數量不一樣,這些都是對最後的量刑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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