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毒品罪死刑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對於買毒賣毒都有着強烈的抵制,但很多人還是無法剋制金錢和利益的驅使選擇走上一條不歸路,偷運毒品是我國在偵查的刑事重點案件之一,那麼販賣毒品罪死刑量刑標準 ?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詳細説明。
一、販賣毒品罪死刑量刑標準
販賣毒品50克“可以”被判死刑,但不是“必然”被判死刑:
50克以上,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3~7年,並處罰金。
上述的重量是指販賣海洛因的標準。
而對於其他毒品,達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鴉片1000克以上;
2、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
3、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嗎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8、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關於毒品罪
走私製毒物品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非法運輸、攜帶製毒物品進出境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通過上文我們知道了販賣毒品罪死刑量刑標準的解答,一般是結合販賣毒品的量來量刑,對於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強度毒品超過五十克以上也是七年以上的尤其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鴉片超過一千克以上的直接是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其餘情況就視情況而定是三年以下或者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