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提起毒品,大家一定都能想到犯罪二字。在我國,不管是運輸毒品還是販賣毒品都是違法的。但現實生活中還是存在着販賣毒品的現象,那麼大家知道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吧。

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滿四百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以上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具有法定從輕情節的,一般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萬元以上或五萬元以上。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萬元以上。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以上。

3、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滿四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點五克以上不滿七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滿三點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處六個月以上一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滿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處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滿零點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比照第十一條規定從輕處罰。

10、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節嚴重的標準,適用司法解釋第三條規定,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點五克以上不滿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

(2)販賣毒品超過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從重情節或有兩個以上酌定從重情節的;

(4)具有司法解釋規定的兩種以上情節嚴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從重處罰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販賣毒品罪量刑標準是什麼的相關法律知識,相信大家看了之後也有了一定的瞭解了。毒品是個危害性非常大的東西,希望大家都能遠離毒品珍愛生命,不要以身試法。大家還可以繼續在本站網站瀏覽關於毒品的其他專業法律知識,謝謝!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