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決定書效力發生的決定書怎麼寫?
如果公民在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權行使中權益受損的話,可以依法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的訴訟請求。但是在法院判決後並不意味着這個賠償案件的結束,需要當事人憑藉國家賠償決定書向賠償義務機關進行索賠完成後才能結案。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提供國家賠償決定書效力的範文一篇,以供大家瞭解。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國家賠償決定書 (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用)
(××××)×法委賠字第×號
賠償請求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賠償義務機關:……(寫明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職務)。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等基本情況)。
複議機關:……(寫明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職務)。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等基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因……(申請國家賠償的案由)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名稱)國家賠償一案,……(不服賠償義務機關或複議機關的決定,或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等情形),向本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本院賠償委員會依法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賠償義務機關的處理情況、複議機關的複議情況,賠償請求人申請事項及理由;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時進行過質證的,寫明質證內容)。
經審理查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認定的證據和查明的事實)。
本院賠償委員會認為,……(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的理由)。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釋條文)的規定,決定如下:
(第一種情況,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賠償的)
……(賠償的方式及賠償數額)。
(第二種情況,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不予賠償的)
駁回×××(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關於……(申請事項)的國家賠償申請。
(第三種情況,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複議機關不予受理或程序性駁回國家賠償申請,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決定的)
一、撤銷……(機關名稱和文號)決定;
二、……(賠償的方式及賠償數額)或者駁回×××(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關於……(申請事項)的國家賠償申請。
(第四種情況,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維持原複議決定或者賠償義務機關決定的)
維持……(機關名稱和文號)決定。
(第五種情況,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撤銷複議決定或者賠償義務機關決定,重新作出決定的)
一、撤銷……(機關名稱和文號)(國家賠償)決定。
二、……(賠償的方式及賠償數額)或者駁回×××(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關於……(申請事項)的國家賠償申請。
(第六種情況,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變更復議決定或者賠償義務機關決定的)
一、撤銷……(原決定主文的事項);
二、維持……(原決定主文的事項);
三、……(其他決定的事項,如果變更決定的賠償金額高於原賠償決定且賠償金已支付的,則應寫明予以扣除)。
本決定為發生法律效力的決定。
××××年××月××日
不論是行政義務賠償機構還是刑事義務賠償機構,在接到當事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效力後就需要承擔起國家賠償責任,支付當事人相應的國家賠償金。如果對法院判決的國家賠償金錶實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是上一級法院提交上訴重審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