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決定書範本是什麼?
不予國家賠償決定書範本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決定書
(××××)××法委賠字第××號
賠償請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如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賠償請求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的姓名、地址)
賠償義務機關……(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委託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複議機關……(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委託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我稱)於××××年××月××日以……(申請賠償的案由)為由,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名稱)……(申請賠償的具體要求)。……(賠償義務機關賠償與否,以及賠償情況,複議機關及複議決定情況)。……(賠償請求人不服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複議機關決定的理由,賠償義務機關或複議機關逾期未作決定亦應寫明,要求本院賠償委員會作出決定的事項及理由)。
賠償委員會經審理查明:……(敍述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確認的侵權事實,賠償義務機關和複議機關決定情況、複議情況,賠償委員會審查認定的事實及依據)。
本院賠償委員會認業,……(決定賠償、不予賠償、或者維持原決定、撤銷原決定、變更原決定的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條之規定,決定如下:
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適用以下決定主文)
(一)賠償義務機關沒有作出決定的,賠償委員會經審理決定賠償主文
……(寫明賠償義務機關名稱、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二)賠償義務機關沒有作出決定的,賠償委員會經審理決定不予賠償主文
對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關於……(申請的事項)的申請予以駁回,不予賠償。
(三)維持原複議決定主文
維持……(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複議機關名稱)……(決定的時間及文號)的決定。
(四)撤銷複議機關(賠償義務機關)決定,重新作出決定的主文
1、撤銷……(賠償義務機關名稱)……(決定的時間及文號)決定和……(複議機關名稱)……(決定的時間及文號)的決定。
2、……(寫明賠償義務機關名稱、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五)變更復議機關(賠償義務機關)決定的主文
1、撤銷……(指出撤銷的原決定的款項或主要內容)
2、維持……(寫明維持的原決定的款項或主要內容)
3、……(寫明變更的款項和內容、重新決定賠償的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已決定賠償並已支取的部分應寫明予以扣除)。
本決定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完畢。
本決定為發生法律效力的決定。
××××年××月××日
(院印)
(送達本決定應使用送達回證)
在生活中,如果公民由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受到人身或者財產權利的損害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法院收到公民的訴訟後,依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結合法律的相關規定,作出相應的國家決定賠償書。如果法院作出的是不予國家賠償決定書,肯定會給出一定合理、合法的理由。
可以看出國家賠償並不是適用於所有的案例的,一般都是國家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有損害人民利益的時候才會做出國家賠償。國家賠償的決定書往往是由法院進行製作並進行通知,國家賠償決定書的內容要表明事情的經過和事情的原因,並需要在受到決定書起十五日內進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