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不給立案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1W

信用卡詐騙不給立案怎麼辦?

居民的信用卡被他人冒用,造成財產損失的,應該儘快向銀行提出掛失請求,金額較大的,還應該及時報警。對於這種案件,當地的派出所有管轄權。有時候,派出所會遲遲不肯立案,使受害人的損失不能挽回。那麼,信用卡詐騙不給立案怎麼辦?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共同瞭解下有關知識。

一、信用卡詐騙不給立案怎麼辦?

1如果警察不立案,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出具不立案的通知書,告知不立案的理由,《不予立案通知書》應當在七日內送達。

2、如果當事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沒有立案偵查,向檢察院提出的,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對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説明;

3、如果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並且根據有關的規定,公安機關在接到檢察院《要求説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後7日內,應當將説明情況書面答覆人民檢察院。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發出《通知立案書》時,應當將有關證明應該立案的材料同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收到《通知立案書》後,應當在15日內決定立案,並將立案決定書送達檢察院。

二、信用卡詐騙金額多少構成立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1)數額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1)數額較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綜上所述,在信用卡應用廣泛的今天,信用卡詐騙的案件也頻頻發生。遇到這種事情,居民要懂得維權。到派出所報警是最有效的手段,如果信用卡詐騙不給立案,受害居民應該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説明書,對此不服的,可以到同級的檢察院投訴,要求檢察院介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