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保險詐騙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保險詐騙罪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認定:
(一)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為複雜客體,即國家的保險制度和保險公司的財產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險法律法規,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保險金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包括訂立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或關係人,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因為保險詐騙犯罪的發生有其特殊性,非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或關係人無法實施或得逞。
其次,保險詐騙罪的五種表現形式中,不同的犯罪行為主體並不相同。另外,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也可構成保險詐騙罪的主體。
保險公司內部人員與詐騙犯罪人員相互勾結,共同詐騙的,也可成為保險詐騙的共犯。本罪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作為主體。
(四)主觀特徵
本罪主觀方面為故意,且為直接故意並以騙取保險人的保險金為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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