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搖撞騙多少錢夠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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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搖撞騙多少錢夠立案?

招搖撞騙多少錢夠立案?

招搖撞騙十萬元以上夠立案,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才會被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一)集資詐騙案(刑法第192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貸款詐騙案(刑法第193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三)票據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1款)

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合同詐騙案(刑法第224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招搖撞騙罪特徵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人員;二是此種國家機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於"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招搖詐騙的行為是違法法律的規定的,只要民事主體在遇到招搖詐騙犯之後,能夠拿出證明自己的錢財被詐騙,並且已經達到了法定的立案標準的,此時公安機關一般就會立即立案偵查,一旦偵查掌握了足夠多的證明對方犯罪了的證據,就會交給檢察院來審理此招搖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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