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是不是犯法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6.72K

一、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是不是犯法的?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是不是犯法的

與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是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與不滿14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不管是否自願,都算強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辯護詞應該怎麼寫?

(一)標題。可寫“關於×××(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説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閲案卷,瞭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於律師)。在前言的最後,可概括説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並註明具體日期。

在部分賣淫嫖娼的案件當中,賣淫者是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少女,而少部分嫖客認為對方是自願跟自己發生性關係的,實際上,如果對方還不滿14週歲,這就不是單純的賣淫嫖娼案件了,是要按照強姦罪處理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