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淫穢表演罪的構成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一、 組織淫穢表演罪的構成是什麼?

組織淫穢表演罪的構成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本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淫穢表演的行為。是1997年修訂的中國刑法中補充的新罪行。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本罪中被組織者進行淫穢活動的目的在於表演,或者更確切地説,行為人將這些表演者組織起來,意在讓他人進行淫穢表演,並由此決定了這種行為的公開性,即為組織內部以外的其他人能夠看到、聽到,且行為人主觀上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而聚眾淫亂罪儘管可以發生於公開場合,但聚眾淫亂的行為並不在於進行表演供他人觀賞,而在於行為人以及參加淫亂活動的人自己的某種精神是的滿足,以填補其精神空虛,不具有牟利的目的。

2、在行為表現方式上,本罪中除進行性淫亂行為以外,常見的方式多為脱舞、裸 體舞表演;而聚眾淫亂罪中淫亂行為雖常伴有衣、裸 體行為,但這種行為主要在於為淫亂服務,行為內容主要是男女交以及其他有關淫穢下流的行為。

3、在犯罪主體上,本罪只處罰淫穢表演的組織者,對淫穢表演者不予定罪處罰。而聚眾淫亂罪處罰的則是首要分子或多次參加者。另外,本罪中組織者往往並不直接參與淫穢表演,而在聚眾淫亂罪中,首要分子一般直接參與淫亂活動。

二、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86條的規定,以策劃、招募、強迫、僱傭、引誘、提供場地、提供資金等手段,組織進行淫穢表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表演者進行裸表演的;

(二)組織表演者利用性器官進行誨淫性表演的;

(三)組織表演者半裸或者變相體表演並通過語言、動作具體描繪性行為的;

(四)其他組織進行淫穢表演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對於組織淫穢表演罪的認定,應當基於實際的犯罪行為而定,不同程度的犯罪事實所需要判決的程度也是不同的,最高是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專業的界定和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