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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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主要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妨礙偵查而採取的一種措施。很明顯這樣的措施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否則的話就會對犯罪嫌疑人的利益造成不小的損害。那究竟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帶來關於刑事拘留期限方面的內容。

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一、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以上規定,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

二、拘留的適用條件有哪些條件?

我國法律規定,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 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61條和第132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61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 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同時經過相關程序,否則的話就是違法的。根據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為14天,但如果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幫助你進一步瞭解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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