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33天會批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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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33天會批捕嗎?

一、尋釁滋事33天會批捕嗎?

如果造成尋訊滋事,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有可能超過30天的,拘留以後,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會向檢察院申請對被拘留的人予以逮捕,在逮捕後24小時以內,應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家屬在此期間可以為其委託辯護人,以保護其訴訟權利。至於會不會被判刑,則要根據案件的偵查情況來看,如果查明他確有尋釁滋事的犯罪行為,則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如果查明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則應當無罪釋放。

二、構成尋釁滋事罪會怎麼判刑?

(一)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尋釁滋事,情節一般,未造成人員受傷的,為管制刑;適用管制刑不足以體現刑罰價值的,為拘役刑。

(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種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傷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累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以自殘、自殺等威脅、要挾方法在公共場所、機關等企事業單位無理取鬧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刑法》對尋訊滋事罪的判定有着非常明確的界定,如果因尋訊滋事而被拘留33天,公安機關在確定犯罪事實且有必要進行起訴時,會向檢察機關申請批捕,如果批覆同意,是可以立即批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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