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後可以立刻取保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這個情況在實際辦案中要變更取保候審不大容易,因為已經逮捕了,逮捕是最嚴厲的強制措施了,説明具有社會危害性,不宜適用“不至發生社會危害性”,同時人在看守所羈押,説明人應該是健康的,不能使用“患有嚴重疾病”,反正不大容易,不過也不是不可能,事在人為。
第八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