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家屬如何遞交取保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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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個家屬如何遞交取保申請

這個家屬如何遞交取保申請

取保候審申請交給辦案的公安偵查部門就可以。

一般是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公安局應當在三日內給以明確答覆,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公安局就批准取保候審,按時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然後就可以回家。

《取保候審規定》第二十條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公安偵查部門認為當事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之一的就會同意申請取保候審的請求。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一)當然也不是所有嫌疑人都能被保的,只有符合以下條件的才能申請取保候審:

1、 可能將會被判處拘留、管制或其他的附加刑的;

2、 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其他更重的處罰的,採取取保候審的行為不會導致其危害社會的。

(二)以下幾種情形更容易辦理取保候審:

1、 主動認罪的;

2、 孕婦;

3、 積極承認錯誤並且積極承擔相應責任的;

4、 身患重病,有可能危害到生命的(在實際生活中,只有重病到危及生命的,才可能批准)

5、 案件中並沒有通過暴力犯罪的;

6、 可能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一般來説,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後其家屬就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當然也可以自己提交申請。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之後,承諾違反了規定願意承擔相應的懲罰的,即可取保候審。

但到了起訴階段再申請取保候審的就會比較難,因為檢察院會將已掌握了充足證據的案件移送到法院,除非能在此階段達成和解的案件,才有可能在起訴階段辦理取保候審。若檢察院沒有掌握充足的證據,那麼案件將會重新被退回偵查階段,家屬可在偵查階段申請取保候審。當移送至法院後,在法院判決之前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取保候審後,有關部門將會在3日內給予答覆,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取保候審的,則或得批准後,按時交納保證金就可以了。

綜上所述,只要這個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詳細説到的取保候審的條件的話一般都是可以辦理的,首先要向這個辦案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完相關的申請書後上交上去,這個辦案的公安機關經過審核完些資料後會在三天之內給這個家屬下達通知説是否可以辦理,可以辦理的就去繳納保證金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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