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一、刑事案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中,取保候審作為一項強制措施,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定條件才能夠實施。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採用取保候審需要符合的條件有: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的。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因應該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審:

1、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2、公安機關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規定的羈押期限內不能辦結,但又需要繼續偵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審必須由公安機關執行,而且取保候審的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二、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刑事拘留期間取保候審的,應該在不同的階段提出申請,偵查階段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起訴階段向檢察院申請取保,審判階段向法院取保。申請取保要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由家屬或者律師申請。如果申請通過,一般要財保或者人保,如果財保直接交保證金,人保要找條件合適的保證人,人保財保只能擇一適用。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3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71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通常來説,刑事案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一般有以下其一即可辦理取保候審:可能處拘役或者管制的、可能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不存在社會危險的、患嚴重疾病的、生活不能處理的、懷孕或者哺乳期婦女等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