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賄取保候審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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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賄取保候審多少錢?

一、深圳行賄取保候審多少錢?

深圳居民行賄犯罪被立案後,如果去辦取保手續,當事人要繳納一筆保證金,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數額由辦案機關決定,最低不低於一千。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起點數額為人民幣一千元。具體數額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犯罪嫌疑人有保證人擔保形式,人民檢察院將相關的法律文書和有關的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保證人的基本情況的材料交給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部門進行審核。採取保證金擔保的形式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核實保證金已經交納到指定銀行後,把有關的法律文書、有關的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和指定銀行的收款憑證交給嫌疑人居住地的當地公安機關。

1、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應當以能夠約束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為原則。

2、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較高數額保證金的,應當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4、保證金必須在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時一次交納。

5、保證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户交納。

二、取保候審保證金如何退還?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或者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2、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3、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並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綜上所述,如果深圳企業或者個人行賄被立案,在刑拘之後嫌疑人最好儘快申請取保候審,不能提供擔保人的,需要繳納一筆保證金。具體數額看案件性質,結合行賄情節及行賄數額,社會危害和嫌疑人經濟狀況而定,最高不會超過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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