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假釋要符合哪些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適用假釋要符合哪些條件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而有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一項制度。
適用假釋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根據我國《刑法》第81條規定,適用假釋必須遵守下列條件:
(一)法定的對象
並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適用假釋。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且屬於累犯和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假釋是對犯罪分子有條件地提前釋放,同時,假釋後並不排除對其繼續執行尚未執行的那部分刑罰的可能性。這一特點決定了假釋不適用於被判處其他刑罰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實質條件
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至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犯罪分子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的,應當認為“確有悔改表現”:認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為規範和監獄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愛護公物,完成勞動任務。
“不致再危害社會”,是指罪犯在勞動改造期間一貫表現好,確有悔改表現,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殘並喪失作案能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