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審判中的上訴問題缺席審判可以上訴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刑事缺席審判中的上訴問題缺席審判可以上訴嗎

一、刑事缺席審判中的上訴問題缺席審判可以上訴嗎

可以。

缺席判決是指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依法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的情形。確係判決僅僅表明法院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依法作出的判決,但並不會影響該確係當事人在判決之後所享有的上訴權利。所以,儘管當事人未到庭,但若判決結果當事人不予認可,亦可就判決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允許缺席判決的法定情形:

1、“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只能對反訴作出判決,而不得將反訴與本訴一併作出缺席判決。因為本訴部分,法院應當按撤訴處理,但由於被告提出反訴後,本訴原告成為反訴的被告,因此,法院可以針對反訴被告不到庭的行為依法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缺席審判的特徵

1、缺席審判的條件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其中包括公告送達這一擬製送達傳票的情況。

2、原告缺席與被告缺席的法律後果不同。原告缺席,可以按撤訴處理。而對於被告缺席則是可以缺席判決。

3、缺席判決是法院依職權主動作出。

4、缺席判決同對席判決具有同等的效力。

5、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6、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審判為對席審判的對稱,兩者的本質區別在於是否存在當事人之間的對抗和辯論。民事訴訟中,對席審判是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均到庭並辯論的基礎上做出裁判結果,為審判中的常態;缺席審判是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的情形下作出裁判結果,是為了避免訴訟過分遲延或者訴訟無結果而不得已採取的裁判方式。

刑事訴訟中,是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到場參加訴訟,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判決的。但是我國的民事訴訟是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私人利益的訴訟,是可以缺席判決的。而就算是缺席審判,如果當事人對於判決結果不服的話,照樣可以進行上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