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既遂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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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既遂如何量刑?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既遂如何量刑?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既遂將會按照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來進行處罰。

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客現方面存在哪些行為表現形式?

其一,通過發佈對比性廣告、聲明性廣告,散發公開信或召開新聞發佈會等形式散佈捏造的虛偽事實,惡意貶低、詆譭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對比性廣告,是指含有對比內容的廣告,即通過選取某一個、某一類產品或者服務進行對比,用以説明商品、服務的優點或者特徵的廣告。對比性廣告可能在對自己的商品質量、製作成分、用途等作直接的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的同時,直接對競爭者的商品進行貶低或引人誤解的宣傳;或者通過對自身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等作直接的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宣傳,以間接對競爭者的商品進行貶低性宣傳,容易造成捏造或散佈虛偽事實。聲明性廣告,是指含有聲明性內容的廣告,往往借誇大自己商業聲譽和商品信譽以貶低競爭對手,抬高自己。

其二,組織人員以客户或消費者的名義向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或新聞單位等虛假投訴,詆譭和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這種方式的投訴理由一般為:產品質量低劣,服務質量差,違反法律規定,侵犯消費者權益。

其三,在業務洽談等公開場合故意向競爭對手的客户或消費者散佈捏造的虛偽事實,貶低和詆譭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散佈虛偽事實可以採取書面方式,也可以採取口頭方式。這種方式往往可以通過商業信息發佈會、商品交易會議散佈虛假言辭,也可以通過單獨的商務洽談、電話交談等方式實施;既有經營者本人利用言辭實施,也有經營者指使、收買、唆使本單位職工或其他人實施此行為。捏造並散佈的虛偽事實必須達到足以損害他人商品信譽、商業聲譽,否則便不可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不屬於刑法調控範圍。

其四,惡意訴訟,即捏造侵權事實並通過訴訟向社會公眾散佈這種虛假事實,貶低和損害他人的商譽。惡意訴訟,又稱濫用訴訟。它是指當事人出於不合法的動機和目的,在明知自己缺乏勝訴理由的情況下,以合法形式進行惡意訴訟,以期通過訴訟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某種損害後果。從世界各國的立法例和司法實踐來看,多數國家都承認惡意訴訟並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予以制裁或對受害方給予救濟。行為人通過惡意訴訟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往往更容易使羣眾相信行為人捏造的虛偽事實,造成的危害性也較大,應嚴厲懲處。

其五,在商品包裝或説明書上,貶低和詆譭他人生產、銷售的同類商品,損害他人的商品聲譽。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如果是通過非法捏造事實的相關的手段,損害到他人的商業信譽的,都會對進行一定的處罰。通常情況之下,應當是按照我國《刑法》當中所規定的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處罰的。不排除有一些非常嚴重的情況是按照兩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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