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拉人進羣賭博什麼罪
一、幫人拉人進羣賭博什麼罪?
幫人拉人進羣賭博涉嫌開設賭場罪,構成開設賭場罪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賭博涉嫌犯罪在哪些情形下會被逮捕?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開設賭場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四、因賭博被判刑公司可以辭退嗎?
因賭博被判刑公司可以辭退,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我國法律制度中,對開設賭場罪規定的最嚴厲的量刑標準是5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在網絡平台上參與賭博也要被追究法律責任,參與賭博不構成犯罪的,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以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