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騙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被詐騙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嗎

一、被詐騙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嗎?

被詐騙不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被詐騙只能對物質損失申請賠償,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追討賠償金。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詐騙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準備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帶民事訴狀(書寫訴狀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

2、原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相關的證據材料。

四、涉嫌詐騙罪主動退贓是否可以從輕處罰?

主動退贓是可以從輕處罰的,在詐騙案件中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包括: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五、詐騙案件中的賠償責任人怎麼確定?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監護人;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審結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

(四)對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在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受到侵權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詐騙行為主要是侵犯到了受害人的財產權,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全部退還贓款,受害人不能再要求犯罪嫌疑人賠償精神損失。如果詐騙案件中的贓款沒有被追回,造成的財產損失也只能由受害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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