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兒童器官怎麼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6W

買賣兒童器官怎麼判?

買賣兒童器官怎麼判?

組織販賣兒童器官的行為,構成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罪。販賣兒童器官涉及故意殺人的故意傷害的,構成故意殺人的故意傷害罪。組織人體器官買賣罪的主要構成要件: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本罪的主觀方面應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這個罪的目的是雙重的。組織他人出售人體器官的行為,既侵犯了器官銷售者的健康權,也違反了國家有關器官移植的醫療管理規定。這種犯罪的客觀方面是組織他人出售人體器官。刑法規定,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其他規定,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死亡或者以特殊殘忍手段致人重傷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其他規定,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罰款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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