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輕生判多久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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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輕生判多久有期徒刑

一、致人輕生判多久有期徒刑

行為人先前所實施的行為,而引起他人自殺結果的發生。對此,應區別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1)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是正當的或只是一般錯誤、一般違法行為,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自殺者本人的心胸過於狹窄,這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2)行為人先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結果致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殺的結果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將先前嚴重違法行為上升為犯罪處理。如當眾辱罵他人,致其當即自殺的,可對辱罵者以侮辱罪論處。

(3)行為人先前實施某種犯罪行為,引起被害人自殺的,只要行為人對這種自殺結果沒有故意,應按其先前的犯罪行為定罪,而將自殺結果作為量刑時考慮的一個從重或選擇較重法定刑處罰的情節。

二、致人輕生批捕了就一定會判刑嗎?

1、批捕了不一定會判刑

(1)實施逮捕措施的僅僅是公安機關,雖然有可能是由法院決定採取逮捕措施,但案件尚未經過審判,此時尚不能判定行為人是否真的構成犯罪,既然不能認定為犯罪,也不確定是否會做出判刑處罰。

(2)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説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採取的一種手段,但是在我國被逮捕後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關押了起來,如果將來人有釋放了,認為不構成犯罪,那麼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於是辦理了錯案,要追究責任的,所以被逮捕後一般情況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議委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2、逮捕以後取保候審難度相對加大,但並非不可能。

即使公安階段沒有成功,到檢察院起訴科時仍然可以積極爭取取保候審。如果表現良好、後果不嚴重的話,即使未能取保候審,也可以在法院階段努力爭取緩刑。當然,在依法的範圍內,法律上的操作方法,還是講究一定技巧的。

三、致人輕生被逮捕後多久判刑?

1、致人輕生被逮捕後可能會在四五個月內被判刑

(1)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查,時間一般為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為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序20天內審結。)

以上為一審程序

(4)如果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則需要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也是一般一個月,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最後判決生效。

所以總共的最短時間為4個月,最長為15個半月。

2、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

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在犯罪嫌疑人事實犯罪之後被害人自殺的會根據自殺情況從中處罰,比如侮辱罪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死亡的,很可能會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就是關於致人輕生判多久的相關介紹。如果您對於這方面還有疑問想要了解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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