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複核辯護詞的要點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8.76K

一、死刑複核辯護詞的要點有哪些?

死刑複核辯護詞的要點是什麼?

死刑,又稱生命刑或極刑,它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懲罰犯罪的一種最嚴厲的刑罰,具有不可挽救的特點。死刑辯護要點有以下幾點:

第一、被告人是否有法定從輕或減輕的情節。這是一個辯護律師在接案時首先應該注意的問題。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別要注意,因為現行的法庭審理很少有公安機關的人蔘加,因此公安機關的到案證明也就成了認定自首的關鍵。另外未成年的問題,因為有些農村是按照農曆上的户口,這時認定未成年時要注意這方面的證據。

第二、被告人是否有酌定從輕或減輕的情形。主要有退賠贓款、民事賠償、悔罪表現、積極坦白罪行、初犯等;

第三、傷害類犯罪的被害人是否有過錯;

第四、口供是否有刑訊逼供的情形;

第五、證人的證言之間的矛盾點;

第六、是否有必要對鑑定結論進行重新鑑定;

第七、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辦案程序是否違法。

二、死刑複核的概念是什麼?

死刑,又稱生命刑或極刑,它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懲罰犯罪的一種最嚴厲的刑罰,具有不可挽救的特點。中國在死刑存廢問題上堅持不廢除死刑,但要從嚴控制死刑的適用,堅持少殺、慎殺、防止錯殺。因此,除在實體法中規定了死刑不適用於未成年人、懷孕婦女等限制性要求外,還在程序法中對判處死刑的案件規定了一項特別的審查核准程序——死刑複核程序。

死刑複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報請對死刑有核準權的人民法院審查核準應遵守的步驟、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種特別的程序。

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經驗,死刑複核程序的任務是,由享有複核權的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報請複核的死刑判決、裁定,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是否正確進行全面審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決定。因此,對死刑案件進行復核時,必須完成兩項任務:

一是查明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是否清楚,據以定罪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罪名是否準確,量刑(死刑、死緩)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決定並製作相應的司法文書,以核准正確的死刑判決、裁定,糾正不適當或錯誤的死刑判決、裁定。

由上述我們可以知道,死刑是一種極其嚴厲的處罰,所以對這種處罰是需要慎重再慎重,會進行死刑複核,犯罪份子可以在這個階段再次進行辯解,而死刑複核辯護詞這時候就需要特別注意自己是否由可以從輕處罰的機會,辦案過程是否合法,被害人是否有過錯等等對自己有利讓自己能有機會從輕處罰,都需要呈現出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