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行賄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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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行賄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受賄罪和行賄罪是對行性犯罪,也就是説,有行賄就會有受賄,有受賄也會有行賄,不過有具體行為,其實並不必然就會構成相應的犯罪。而從罪刑法定刑法基本原則出發,在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需要考慮到實際情況,那刑法行賄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刑法行賄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390條)

(一)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向3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

3.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4.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5.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6.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行賄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

2.行賄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屬於“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行賄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在2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為“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二、如何正確認定行賄罪

認定行賄罪,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一)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

看行為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

(二)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的界限

1、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只能由自然人實施;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則既可以由自然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

2、犯罪客體和對象不同。行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對象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犯罪對象只能是公司、企業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注意分清以上兩個問題,就可以比較正確的認定行賄罪。

要是認定行為人構成行賄罪的話,那此時就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具體刑法行賄罪量刑標準,其實法律中早已經做出了規定,此時只需要結合不同的犯罪數額、情節做出對應的處罰,那麼就是做到了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更多行賄罪方面的知識,你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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