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武器裝備罪具體量刑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8W

一、倒賣武器裝備罪具體量刑標準是什麼?

倒賣武器裝備罪具體量刑標準是什麼?

1、犯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出賣、轉讓重要武器裝備的,戰時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致使武器裝備流散社會造成嚴重後果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出賣、轉讓給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的,等等。

3、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只要發生該行為,無論是否造成盈利的後果,均構成本罪,也不論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數額是否巨大,情節是否惡劣,均符合本罪的構成要件。但對於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加重處罰。

倒賣武器裝備罪的具體量刑標準應為:一般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倒賣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人民法院會對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有哪些懲罰?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是指過失將不合格的武器裝備提供給武裝部隊,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過失犯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是指造成多人重傷、死亡或者多件重要武器裝備、多處重要軍事設施報廢的,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的等。

倒賣武器裝備罪規定的量刑標準是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若是存在過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裝備,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此罪之後,有自首情節或重大立功表現的,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行為人犯本罪時,在主觀方面要存在過失行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