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判緩刑在開庭後申請還是開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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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判緩刑在開庭後申請還是開庭前?

一、想判緩刑在開庭後申請還是開庭前?

緩刑要在法院判決之前申請。

緩刑可以在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和法院審判階段提出,但是一定要在法院做出判決之前。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後,除非被告人不服上訴可以繼續要求緩刑,否則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即生效,二審法院做出的判決是即可生效的。

二、判緩刑前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判緩刑前要走的流程有:法庭開庭審理,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蔘加調查和審理等程序。

需要法院開庭審理,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參加法庭調查,審理完畢,法庭合議後決定判刑的結果。

1、 如果是一審法院宣判緩刑,宣判完了後,應該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先放出來;

2、待過了上訴期判決生效則進入執行手續,定期到派出所報到即可。

三、 哪些人能適用緩刑?

1、 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這裏的3年以下並非指法定刑,即法條規定的刑罰,而是指法院實際宣告的刑罰。

2、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這是因為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深,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重蹈覆轍。

3、除上述兩種類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則可以適用緩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慮到對未成年人以及弱勢羣體的保護,只要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不滿18週歲、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犯罪嫌疑人判定緩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一般適用的對象是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犯罪嫌疑人罪行對社會的危害性不大,且到案後有悔罪的表現,能夠如實的交代罪行,出去對居住的社區沒有什麼重大不利的影響,法院就會酌情考慮對犯罪嫌疑人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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