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能告對方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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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能告對方重婚罪嗎?

一、離婚後能告對方重婚罪嗎?

是可以的,即雙方離婚後還可以告對方重婚罪的,只要在重婚罪的追訴時效內,有證據可以證實對方重婚的,受害人就可以法院起訴。如果受害人自己收集證據困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介入。一旦被確定重婚罪,法院量刑標準是兩年以下徒刑。

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在離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義同居構成重婚罪,重婚案件屬自訴刑事案件。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還未與其配偶解除婚姻關係時,再與他人結婚,從而構成重婚。這裏即包括與他人登記結婚,也包括雖未登記卻與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實婚姻。

二、重婚罪是公訴案件嗎?

重婚罪屬於可自訴可公訴的案件。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構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構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

對於重婚罪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説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重婚一般表現為,明知自己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建立夫妻關係。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果已經舉行了婚禮,這是足以構成重婚罪的。即使沒有舉行婚禮,只要兩人確是以夫妻關係進行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罪了。

夫妻倆離婚後能告對方重婚罪,重婚罪既算公訴案件,也算自訴案件,可以由受害者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也可以由公安機構立案偵查,再將案子移交給檢察院審查,並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重婚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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