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常州市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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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知對方是正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故意對其實施暴力或者威脅,使其不能執行職務的,往往就會構成妨害公務罪,此時需要對行為人進行相應的處罰,那要是在常州市犯此罪的話,具體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1、妨害公務犯罪情節一般,造成的社會影響較小,未造成輕微傷以上後果的,量刑起點為拘役四個月。妨害公務犯罪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一年。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妨害公務造成的後果、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3)毀損財物數額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4)妨害公務造成嚴重後果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增加基準刑20%以下:
(1)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
(2)煽動羣眾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履行職責的;
(3)妨害公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公務人員執行公務行為不規範的,可減少基準刑20%以下。
雖然妨害公務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但是法律規定的其侵犯的對象是比較特殊的,必須是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包括國家工作人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如果大家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深入瞭解,同時還能就你的具體問題,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