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2021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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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2021版本

非法拘禁行為剝奪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而這恰好是《刑法》保護的法益,因此在達到一定標準的情況下,非法拘禁行為就會構成刑事犯罪。這裏就説到了對非法拘禁犯罪的量刑處罰問題,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節一般,未造成傷害後果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個月。

2、非法拘禁犯罪情節一般,致一人重傷二級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致一人重傷一級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十一年

4、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非法拘禁人數、拘禁時間、致人傷亡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時,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4)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九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5)每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6)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7)造成被害人六級至三級殘疾,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確定基準刑;造成被害人殘疾程度超過三級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具有毆打、侮辱、虐待情節的(致人重傷、死亡的除外),增加基準刑的10%-20%;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冒充軍警人員、司法人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6)持槍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7)因參與傳銷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6、為索取合法債務,爭取合法權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經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此時都已經知道常州市關於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是如何進行詳細規定的吧。這個內容是在《刑法》規定的範圍內作出的,因此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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