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國家資金1000萬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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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取國家資金1000萬怎麼處理?

套取國家資金1000萬怎麼處理?

套取國家資金1000萬怎麼處理的方式:

一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在申報過程中嚴重弄虛作假,虛構並不存在的企業或項目,偽造關鍵性申報材料,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的,應當對使用人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二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使用人的申報項目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但在申報過程中誇大實際情況,偽造或提供了個別非關鍵性虛假申報材料,套取的國家專項資金部分被用於企業彌補損失,或者用於轉產、更新設備、生產經營的,對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詐騙罪定罪處罰。

三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在申報過程中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情節嚴重的,應當對使用人分別以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定罪處罰。

二、發現套取國家資金怎麼舉報?

可以到所在地財政部門、監察部門、紀委舉報。可以採取寫舉報信的方式。騙取國家資金涉嫌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需要明確的是,當事人在發現犯罪分子套取國家資金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並提交有關證據來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如果涉及到存在嚴重的違法事實的,如套取國家資金達到1000萬的,屬於嚴重惡劣情況,是需要從嚴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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