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説交罰金爭取緩刑是真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一、檢察院説交罰金爭取緩刑是真的嗎?

檢察院説交罰金爭取緩刑是真的嗎?

是真的。

(一)根據我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性質和輕重,如果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案件及繳納罰金,可根據犯罪嫌疑人的表現情況,確保其緩刑不會在危害社會,可以宣佈緩刑。

(二)根據我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於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情節惡劣,對公共社會造成較大的不良反應或重大損失的,犯罪嫌疑人就算積極繳納罰金,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案件,依然不允許判處緩刑,以保證社會及公民安全。

二、罰金的規定有哪些?

(一)首先罰金和沒收資產是一樣的,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一種強制性財產財產懲罰措施,罰金為較輕財產處罰措施,沒收資產則為更為嚴重的財產處罰措施。

(二)按照法律固定,罰金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本人資產,不能連帶其家屬,由犯罪嫌疑人本人資產認定罰金數額。

(三)罰金為犯罪分子犯罪時個人財產內的判據,如罰金數不足,可由相關法律機關干預變賣、轉讓其名下的不動產、股票等,用來衝抵罰款。

(四)犯罪嫌疑人如觸犯法律,犯罪情節較輕,且對社會危害不大的情況下,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繳納罰款,以減輕處罰。

罰款是犯罪分子在犯罪後的一種處罰手段,一定情況下可為犯罪嫌疑人爭取減刑,緩刑等刑法的量刑等級,減輕處罰,犯罪嫌疑人觸犯法律後可根據案件等級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的處罰和詢問,以繳納罰金,提供案件過程等合理的爭取減刑、緩刑等減刑機會,合理運用罰金處罰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積極爭取減刑也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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