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期徒刑最高為30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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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期徒刑最高為30年嗎?

我們大家都知道,如果我們觸犯到了法律那麼肯定會是有處罰的,對於處罰我們國家做出的相關規定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有期徒刑。大家都知道有期徒刑肯定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有期徒刑往往都是在20年之內。那麼我國期徒刑最高為30年嗎

我國有期徒刑最高為30年嗎?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刑法第45條規定,除本法第50條、第69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據刑法第50條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條的規定,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第二,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69條的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此外,根據刑法第71條的規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以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為基礎來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其實際執行的刑期可能超過15年,甚至達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規定從判處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謂“判決執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簽發執行通知書之日。

對於我國有期徒刑最高為30年嗎的問題我們國家説明的是一般最高都是不會超過20年的。有期徒刑在案件當中發生的其實有很多,我們身邊發生過被判有期徒刑的案例肯定也是有的,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國家規定的也是非常合理的,這樣的話罪犯出來也肯定有生活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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