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緩刑比拘役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刑事案件中緩刑比拘役輕嗎

一、刑事案件中緩刑比拘役輕嗎?

在刑事案件中緩刑和拘役沒有可比性,緩刑和拘役的區別包括:

1、緩刑和拘役的執行方式是有區別的。

拘役是在看守所執行;緩刑是暫時不執行收監。

2、緩刑和拘役的定義不同。

拘役是短時間的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且進行就近拘禁;緩刑一般是對觸犯刑律,經過法定程序確認後構成犯罪事實、應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人,法院會先行定罪,但暫時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3、兩者適用對象不同。

拘役一般僅適用於犯罪性質較為輕微的犯罪人;而緩刑一般適用於被判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以及死刑兩個刑罰帶之間的,而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慣犯、犯罪組織的首要領導等情況則不適用緩刑。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緩刑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四、拘役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綜上所述,構成犯罪的,不存在緩刑比拘役輕的這種説法,而且,拘役雖然是一種較輕的刑事處罰,這不代表所有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都有被宣告緩刑的可能性,宣告緩刑是有嚴格的適用條件的,比如要求犯罪情節較輕,犯罪分子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