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轉貸罪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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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轉貸罪判多少年

行為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是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先向套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再以高利息借貸給他人的,達到數額較大標準就會構成高利轉貸罪。那麼構成高利轉貸罪判多少年呢?本站小編在下文中告訴你。

一、高利轉貸罪判多少年

(一)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單位犯本條所定之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適用上述罰金刑時,對“違法所得”應如何認定?是借款人高利轉貸所取得的利息,還是借款人高利轉貸所得利息與其應支付金融機構貸款利息之差?我們認為,本條立法之原意,在於懲誡借款人的轉貸牟利行為,應以後者理解為妥。

二、高利轉貸罪有以下構成特徵:

(一)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謂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其中銀行主要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也包括若干投資主體合資設立的股份制銀行,如交通銀行、投資銀行、光大銀行、發展銀行、民生銀行等;此外還包括屬集體經濟性質的城市合作制銀行等。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主要指依法享有存、貸款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單位,如信託投資部門、保險機構、金融租賃公司、城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等。

(二)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貸得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之後,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將貸款高利轉貸他人。

(三)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借款人,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户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而且以轉貸牟利為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經過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實踐中不僅自然人會構成此罪,單位也是可以作為此罪的犯罪主體,不過在具體的處罰上面可能不太一樣。詳細處罰內容大家可以在上文中進行了解,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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