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人身攻擊罪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法律規定人身攻擊罪是什麼?

人身攻擊在法律上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定義,它只是一種界限。

根據事實依據來看,人身攻擊應該是以輿論為導向,沒有法律效力,但卻有明顯的個人主觀意願,針對性較強利用文字或言論給他人造成傷害。這些文字或者言論通常是帶有明顯色彩或攻擊性比較強的。

人身攻擊主要指的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侵犯別人隱私,或使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遭受到一定的侵害,並導產生了嚴重的後果,這種在法律上侵害他人權利的當事人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通過毆打他人對他人實施人身攻擊,尚未構成犯罪,違反了治安管理。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1、所謂人身攻擊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並造成了嚴重後果。

2、這種行為法律上稱之為侵犯名譽權,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損害賠償、賠禮道歉。

如果情節嚴重是會構成誹謗罪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依照現有法律,如果他人對自己的名譽造成嚴重損害,並且使用虛構的事實來對齊進行污衊的話,都是屬於嚴重的誹謗罪或者是侮辱罪,誹謗罪和侮辱罪,需要當事人自行向法院進行起訴,法院才會進行受理。法院會根據犯罪嫌疑人所涉及到的實際行為以及對受害人造成的實際影響來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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